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汕门诊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检验设备包)项目答疑、修改及延期公告(编号:QLZB2019-ZXCG073)
各投标人:
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答疑、修改及延期如下:
问题1、关于“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技术规格要求”▲数量的问题:
招标清单一共10个产品,▲数量设置过多,且▲参数单项扣分与评分表中的“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总分不匹配,存在限制性和排斥性。
答:1、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定中尚无“综合评分技术要求分值设置”的相关要求。
2、由于此次招标的设备采取打包的形式,本次采购设备多达10项,按照每台仪器设备2-3个重要参数的要求,故导致▲数量多。
3、删除“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技术规格要求/三、全自动血常规分析系统+CRP一体机”该设备的所有▲标注。
4、删除“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技术规格要求/九、血气分析仪”该设备的所有▲标注。
问题2、关于“三、全自动血常规分析系统+CRP一体机”技术要求的问题:
目前只有市场上某品牌满足要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满足三家竞争要求。
答:本次招标技术参数是采购方经过调研,并结合采购方实际需求所制定综合性参数,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且技术要求设置具有范围值,不存在倾向性问题,各投标供应商提供满足或高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设备进行投标即可,此项不予修改。
问题3、关于“七、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分析仪”技术要求的问题:
目前只有市场上某品牌满足要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满足三家竞争要求。
答:1、本次招标技术参数是采购方经过调研,并结合采购方实际需求所制定综合性参数,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且技术要求设置具有范围值,不存在倾向性问题,各投标供应商提供满足或高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设备进行投标即可。
2、部分参数修改如下:
(1)▲检测菜单:可开展激素,甲功,心肌标志物、肿瘤标志物、骨标志物、传染病等不少于80项目;
(2)▲急诊项目≤10分钟出结果:包括NT-proBNP、高敏肌钙蛋白T、CKMB质量、肌红蛋白、HCG、PTH等;
(3)检测速度:≤20分钟内出第一个检测结果,≥170个测试/小时;
(4)删除“9、最低样本反应量:≤50 μL,根据每个项目不同而异”该项要求;
问题4、关于“八、生化分析仪”技术要求的问题:
目前只有市场上某品牌满足要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满足三家竞争要求。
答:1、本次招标技术参数是采购方经过调研,并结合采购方实际需求所制定综合性参数,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且技术要求设置具有范围值,不存在倾向性问题,各投标供应商提供满足或高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设备进行投标即可。
2、部分参数修改如下:
(1)清洗装置:清洗装置配带8阶(或8步)温水自动清洗功能,有效降低携带污染;
问题5、关于前一期招标的其他问题:
1、前一期招标评审中,评审专家五人小组中有三人是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专家,本批设备采购参数编写人北大深圳医院相关人员不能作为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评标;2、前一期招标环节中,最高分投标人(据了解投标金额为260万)不能中标的问题;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前一期招标评审中,北大深圳医院检验科专家一名作为代表参与项目评审,而非三人,符合法律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内容进行独立评审,符合法律要求。
问题6、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重点提示/1.招标文件澄清、质疑的说明”的问题:
招标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在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没有提出澄清或者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该要求限制了投标人权益。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质疑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所称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二)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供应商的质疑或者投诉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投诉处理期间。
招标文件规定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答疑)时间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限制投标人权益问题。
关于项目延期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09 :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