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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1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XCG2019-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4G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

三、项目概况:深汕分局全面落实全国公安会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议的决策部署,根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推广4G执法记录仪使用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工作安排初步拟定了4G执法记录仪及配套服务的需求方案。

深汕分局目前还没有配置4G执法记录仪。现有执法记录仪存储能力差,视音频清晰度不符合市局标准,严重影响执法安全;4G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使用是深圳市公安局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且市人大常委会将在10月下旬召开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情况,目前仅有深汕分局未配备4G执法记录仪,采购推广4G执法记录仪相关工作十分紧迫。

 (一)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4G执法记录仪

▲1.基本功能:具备4G无线视频传输功能,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形式传输数据。支持移动、联通、电信等4G网络。

★2. 执法前端设备关联信息快速切换:支持执法前端设备关联警员信息的快速切换,切换关联警号前已存储在执法前端设备内的视音频、图片等数据不应受影响,仍关联切换前的警号。

★3. 远程设定前端设备工作参数:支持移动视音频管理平台对设备的工作参数进行修改

★4. 前端设备升级:支持前端设备连接采集设备后进行设备升级。

★5. 动态绑定执勤人员功能:

  支持执法记录仪扫描二维码绑定当前执勤人员(可选);

  支持在执法记录仪上直接输入警号或其他人员编号和密码绑定当前执勤人员;

  支持更换绑定当前执勤人员;

  支持系统下发绑定用户命令;

  支持执法记录仪在绑定前更改用户密码;

  执法记录仪应支持在视音频数据导入前完成执勤人员绑定操作:

  通过无线网络实时绑定(无线网络通畅);

  通过无线网络延迟绑定(无线网络短暂不通畅);

用户在预先录入账号和密码后可对执法记录仪进行常规操作,待网络通畅后执法记录仪自动与后台进行通讯绑定。如用户输入的账号信息有误,应提示其重新输入,但重新输入应不影响执法记录仪正在进行的常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录音、SOS等)。

  通过采集工作站延迟绑定(无线网络一直不通畅)。

用户在预先录   入账号和密码后可对执法记录仪进行常规操作,如网络一直不通畅,当用户将执法记录仪接入采集工作站后,采集工作站应自动提示用户进行绑定操作才能导入。

★6. 4G执法记录仪接口规范:

遵循《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GA/T 947-2015规范要求的功能特性的基础上,满足如下要求。

硬件接口要求

  存储介质:支持64G及以上集成固定存储介质,不允许使用可插拔存储卡。

接口

  USB:1路 USB2.0及以上标准,优先选用支持USB3.0接口的设备;

  网络:支持4G;

  定位:支持GPS或北斗;

★7.设备/文件编码规则  

执法记录仪内存储文件编码采用“时间编码(14位)+文件类型编码(2位)+重点标记编码(3位)+序号(4位)+警员编号(8位)”31位组成。

▲8.前端设备不应具备PTT对讲功能:前端设备不应具备PTT对讲功能,设备无PTT操作按键。不能通过软件或硬件的方式开启PTT对讲功能。(样品演示)

★9.协议要求

  媒体传输协议:支持标准RTP/RTSP协议;

  业务协议:扩展GB/T 28181-2016标准进行对接,向下兼容GB/T 28181-2011版本;

10.功能要求

  视音频功能:提供视音频的直播、录像、检索、点播、下载、抓拍等功能,具体接口协议参考GB/T   28181标准规范;

  配置功能:支持对设备号、执勤人员等信息进行配置,支持系统批量配置(执法记录仪图像亮度、对比度、锐度、抓拍策略、音量等)下发更新;

  图像文字标注:可扩展支持对图像画面添加文字标注的功能,标注内容至少包括:日期时间、用户信息;

  状态功能:支持设备电量、在线状态、存储介质使用情况、执勤人员等信息上报;

  唤醒功能:支持终端设备的唤醒功能;

  位置信息:支持终端设备位置信息的主动上报及查询功能,区域内终端设备检索;

  抓拍上报:支持终端设备抓拍的照片自动上传功能;

  实时回传视音频请求:支持终端设备向移动视音频系统发起实时回传视音频的请求。

11.扩展功能要求:

  业务协议:扩展GA/T 1400-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标准

设备可获取拍摄中人脸图像,要求如下:

  姿态角度 :水平转动角度不超过±30°、俯仰角不超过±20°、倾斜角不超过±45°,且无遮挡脸部主要区域的饰物时,检测到人脸位置并获取人脸图像;

  图像格式 :图像格式宜采用JPEG、JPEG2000编码方式中的任一种。两眼间距应不小于60像素;

  图片分辨率范围:32*32~2000万;

▲12. 外观结构:符合外形尺寸(背夹除外)应≤90mm×60mm×35mm(长×宽×高)。

▲13. 重量:质量(含背夹,但其他外接设备除外)≤170g。

▲14. 视场角:在1080P分辨率下,视场角≥100°

▲15. 视频性能:在1920×1080下,视频分辨力≥700线;在1280×720下,视频分辨力≥600线。

▲16. 工作时间:设备整体结构采用内置可更换充电电池,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0h且电池充电时间≤2h。

17.摄录检验: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按下相应键,执法记录仪应自动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执法记录仪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18.紧急摄录:在摄录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录像模式。

19. 显示屏:设备采用高清触控显示屏,显示屏尺寸≥2.0英寸

▲20. 遥控操作:可使用无线遥控方式完全或部分操作,如启动/停止摄录等,也可通过语音指令控制样机开始/停止摄像,关机操作。

21.视音频同步:回放时,数字音频相对于视频图像不应存在明显的滞后或超前。记录/回放一段视频画面时,其中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应小于等于1s。

▲22.防护等级:符合IP68要求。

▲23.跌落防护:泥地面自然跌落高度2m, 任意六个面各5次,跌落完成后设备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会丢失。

▲24. 绝缘电阻: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的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与易触及部件间的绝缘电阻≥1000MΩ。

25.重点文件: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26.人脸识别:可实现人脸识别,并显示比对结果。

▲27.车牌识别:可实现车辆号牌识别。

▲28.二维码扫描:设备支持二维码扫描获取信息。

▲29. 可靠性:执法记录仪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低于5年,即24小时*365天*5年=43800h以上(须提供具有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30. 兼容性:设备可无缝兼容接入采购方前期采购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承诺按用户单位相关通讯协议对设备驱动进行兼容性修改直至被现有采集软件有效识别。

★31. 入网许可证: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2.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件。原件现场备查。

“▲”条款除有另行要求证明文件外,技术参数响应须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由公安部(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GA/T 947-2015》规范要求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响应依据,原件备查。报告生成时间须为本次采购公告日期前6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按竞价应答文件《承诺函》格式作出声明);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商,且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供中心相关产品(执法记录仪)协议供货供应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7日期间将报价单(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并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推广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502334013@qq.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3.本公告期限: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qlzbdl.com/),在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和平区21路振华时代广场8层802

邮编:518000

电话:0755-21070507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

项目联系人:蔡钊斌

联系方式:15820316884

3.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附件: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