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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菜品配送商招标项目澄清公告(项目编号:QLZB2021-ZXCG030)

发布时间:2021-04-14

各投标人:

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关于评分项“投标人车辆及运输情况评价”的澄清:

原评分项“投标人车辆及运输情况评价”的评审内容澄清如下:

5

投标人车辆及运输情况评价

6

投标人提供冷藏运输车,每提供一辆属自有得2分,每提供一辆租赁得1分,最高6分;

证明材料:

(1)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原貌照片(能体现冷藏冷冻功能),作为得分依据;

(2)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原貌照片(能体现冷藏冷冻功能)及租赁合同关键页(注:租赁合同签署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且承租方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租赁年限必须在项目供货期内。

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二、关于评分项“食材检测”的澄清:

原评分项“食材检测”的评审内容澄清如下:

2

食材检测

5

投标人食材检测情况:

(1)与同时具备CNAS、CMA、CATL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并且对食材进行送检,同时涵盖肉类、水产品、禽类、蔬菜检测的得2.5分;

(2)投标人自有实验室,具备农药残留检测和兽药检测设备(不包括辅助设备)的,每提供自有设备1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期内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全流程检测实力(包括检测服务、抽样服务、云检测数据服务、实验室管理服务、加工配送环节服务、餐饮环节服务)和2020年加盖CNAS、CMA、CATL公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涵盖肉类、水产品、禽类、蔬菜类检测;

(2)提供自有实验室实地照片,仪器设备图片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购置发票为投标人。

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