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
服务热线:0755-21070507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 2019年驻区法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1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SSDZB2019-001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驻区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初步拟定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对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进行法律论证,研提法律意见,把控法律风险;

2.负责协助区法制部门开展依法治区司法实务和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3.负责协助区法制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代理区管委会参加各类诉讼;

4.负责协助区法制部门开展区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审查、备案、监督、清理等工作;

5.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党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有关需求

项目提供方需组建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具体如下:

1.法律服务团队须包括2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和2名律师助理,其中一名执业律师须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实体法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法,善于起草政府法律文件;另一名执业律师需熟悉规划、土地、建设工程、财税、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2.法律服务团队须具有从事政府法律顾问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高度的政治意识,熟悉政府部门内部工作制度,擅长解决重大疑难案件。

3.法律服务团队的律师须工作认真负责,业界信誉良好,职业道德过硬,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无违反律师执业其他禁止性规定。

4.法律服务团队须在合同期限内驻我区提供法律服务。

(三)2019年的计费方式

驻区法律服务的相关业务工作,费用按附表计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

供应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三、供应方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

(三)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项目负责人须十分熟悉法律业务,有深圳市或区(新区)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四、供应商报价

(一)相关材料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制作明细报价书,格式自定

3.律所情况说明书,须含律所简介、律所相关资质、律所业务介绍及成果案例图片等其他有关内容。

(二)注意事项

1.供应方报价供采购方市场摸底使用,不作为正式的采购方式。

2.符合资格的供应方应当在2019年4月6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hzqzhb@126.com

3.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5日止。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项目服务时间和服务承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承诺: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为保证项目服务单位保持优秀服务质量,供应方服务期内,每年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为优秀的,合同持续生效,否则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六、 联系事项

1.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和平区21路振华时代广场8层802

邮编:518000

固话:0755-21070507

2.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

联系人:严壮      电话:0755-22108535转8002

手机:15386491078           邮编:518200

3.投诉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附件-项目报价.docx